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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喊话涉黑涉恶和“保护伞”:尽快主数独原始版动投案自首|腐败|保护伞|监委

2019-04-11 南昌市 腐败   保护伞   监委

  原标题:南昌:涉黑涉恶腐败和当“保护伞”公职人员 尽快主动投案自首

  据南昌市纪委监委消息,4月10日,南昌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提到,根据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执纪监察有关精神,为给予犯错误的同志自首改过、争取政策的机会,市纪委市监委在此郑重通告:

  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并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尽快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不主动投案自首,甚至继续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自首(或邮寄材料)可到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扫黑除恶反腐打“伞”专案组(市纪委市监委一楼101室),电话:83885325,手机:19179177392、19179174040。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邮编:33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