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南昌市> 正文

我省再取消5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薄葬信昭俭费|财政厅

  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自2017年6月1日起,我省取消5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即: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费”、住建部门的“异地绿化费”、交通部门的“货物港务费”、“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含高速公路)”和省残联的“聋儿语训及检测收费”。江西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仅保留9项(不含中央立项的考试考务费),其中涉企项目全部取消。

  近年来,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我省加大了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力度,2013年至2016年共取消77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江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江西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了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对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在历年清理的基础上,此次清理贯彻落实‘降成本、优环境’的精神,之前保留的4项省级设立的涉企收费全部取消,实现省级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零。”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下一步,我省还将加强对国家和省级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落实到位。(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