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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私车公养”须盯紧权与足球尤物三毛钱看钱

2017-06-13 南昌市
(原标题:刹“私车公养”须盯紧权与钱)

张永生

媒体近日报道,江西南昌西湖区8名干部“私车公养”受处分。5月底,江苏徐州通报13起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案例,处分130人、追责92人。这样的惩处力度,受到舆论好评。

随着监督力度日益强化、公车改革持续深入,公车数量锐减,用车也越来越严,一些人打起了歪主意,搞起了“私车公养”——将私车的维修、装饰、油耗等费用以公务用车的名义拿到单位“消化”,少则几百元多则数万元,有些已然涉嫌违纪违法。媒体报道,湖南某市地震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及维修费3.8万余元。从多地纪委通报情况来看,被查处的“私车公养”案例数量和金额都呈现上升趋势,如果防范遏制不力,不仅会消解公车改革的成果,而且容易滋生新的腐败。“私车公养”作为“车轮腐败”新变种,是对监管的新挑战新考验。首先,与“公车私用”相比,“私车公养”的手段更多样、隐蔽性更强。比如,有的干部采取加油卡的方式,一次大额充值发票报账,很难核查加油次数、车辆、行程等细节。其次,公车与私车的身份有着本质区别,治理“私车公养”不能简单复制治理“公车私用”的一些办法。例如,很多地方都采取给公车贴标识、装卫星定位仪等严防“公车私用”,公车姓“公”,这当然不在话下。但私车属“私”,若采取同样的方法,难免有“过界”之嫌。因此,紧盯严防“私车公养”,不能围着“车”打转,而应在“人”上下功夫,努力找到治本之策。“私车公养”为何能得逞?梳理南昌通报的8起相关案例可以发现,当事人要么是局长、科长,要么是所长、站长,即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有的还是单位一把手,其他地方也大抵类似。“领导亲自填报的,能不让报吗?”“领导都打了招呼,能不卖个面子吗?”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一些人利用特殊身份乱伸手,而另一些人顾忌权力影响或碍于情面不较真,使得规章制度成了摆设、把关人成了“稻草人”。如果说监督不严导致一些人有空可钻,那么,经费中存在的“猫腻”又让他们有利可图。新华社《瞭望》周刊关于“私车公养”的深度报道曾指出,“三公”经费中仍有水分、清理“小金库”不彻底,为“私车公养”提供了生长发育的温床。由此而言,严管权、严控钱,无空可钻、无利可图,就能釜底抽薪,堵住“私车公养”的漏洞,断掉“私车公养”的“油路”。

管住权、给权力戴上“紧箍”,管好钱、把经费晒在阳光下,最终都要靠制度。一方面,要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公车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公车经费,最大限度减少公私混淆。健全财物管理制度,全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持续清理各种“小金库”,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接受公众、舆论监督;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对不合理、不正常支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另一方面,要强化问责追责。对于“私车公养”,不仅要追缴用公款报销的全部金额,还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法律责任,让其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防止责任淡化、监督不力。扎紧制度笼子,该分开的决不混淆,该曝晒的决不遮掩,该较真的决不含糊,才能堵住风险点;确保制度刚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才能拧紧责任链。

(原标题:刹“私车公养”须盯紧权与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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