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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青山路街道司法所长韩跃春超额报销费俨然遂良用受处分_江西

  昨天,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湾里、青山湖区近日各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湾里区电影公司经理高小龙“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6年10月以来,高小龙多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加油费用合计898.15元,同时高小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湾里区纪委给予高小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回相关费用。

  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司法所长韩跃春超额报销费用问题。2015年8月10日,青山路街道司法所长韩跃春与青山路街道另外两名工作人员,因公前往深圳出差期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返回后违规超额报销住宿费1615元、餐饮费4280元,共计5895元。2017年5月26日经青山湖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跃春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超额报销的差旅费,并将另外两名工作人员问题线索移送青山路街道纪工委处理。(全媒体记者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