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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黄扬州市发改委官员周某色预警 萍乡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_江西

  中国江西网萍乡讯 记者陈成报道:4月1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根据《萍乡市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当萍乡市污染天气达到达到Ⅲ级(黄色)以上预警,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00之间,且气象预测未来2天仍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按照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指令,启动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萍乡中心城区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应急响应情况,在限行路段设置限行标志牌,并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进行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启动应急响应期间,由萍乡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摩托车除外)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限行区域包括萍乡中心城区建设路、公园路、萍安大道、跃进路、楚萍路、滨河东西路、八一路、广场路、康庄路、新城路、文昌路、龙腾路、西环路、南环路、玉湖东路以及上述路段合围区域。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交车、客车、单位班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学校校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以及外地号牌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