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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尴尬俏模牌轻靓减肥胶囊”的落马:当过反贪局局长的检察长落马

(原标题:被同行公诉被下级审讯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刚刚过去的7月上旬,检察院、法院等司法系统一批贪官落马或受审的消息先后传来。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对于因司法腐败而落马的官员来说,或许也是“最尴尬”的一种——不知道那些被同行公诉的检察官、那些在下一级法院受审的法官、那些被判刑的政法委大大面对“刀刃向内”的法律制裁,会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当过反贪局局长的检察长今日落马

就在今天,记者从重庆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风正巴渝”了解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大大、检察长杨春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重庆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杨春畅,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四川宣汉人,大学本科学历,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曾任重庆市大渡口区反贪局副局长、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长、万州区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

上海检察院原检察长被异地同行公诉

7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大大、检察长陈旭受贿一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旭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旭利用其担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大大、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公务员招录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23万余元。

四川高院两个法官将在下级法院受审

7月5日传来消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原副庭长夏喜(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向阆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原审判员何映江(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也由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向阆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阆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指控,这两个省高院的法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广州政法委原大大终审被判10年

7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大大吴沙受贿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间,吴沙利用其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委常委、番禺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大大、大大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项目合作、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57万余元。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此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吴沙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江西莲花县法院院长被批捕

7月3日,江西萍乡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莲花县人民法院原党组大大、院长李清萍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并依法对李清萍作出逮捕决定。

李清萍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由萍乡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是《监察法》实施以来萍乡市监察委员会办理的第一起县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