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见习记者占人豪报道:19日,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8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7.7%,优良天数比例为92.4%,较去年同期下降7.3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1%。全省11个设区城市PM2.5月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35微克/立方米)。
据悉,其中,8月萍乡市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3.5%,萍乡市空气质量位居全省第一名。
同时,记者获悉,在今年年底前,要在城市主要进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这是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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