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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通报5起扶贫领破天贵族双开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7-06-01 萍乡市
(原标题:萍乡: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萍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监督执纪,着力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对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安源区八一街永昌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谭英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谭英转为八一街道办事处工薪编公职人员后,在明知不符合享受低保金政策情况下,仍然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自2012年1月至2016年8月共违规领取低保金13790元。2016年11月,经八一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谭英警告处分。

  湘东区湘东镇巨源社区什竹坡居委会原大大喻金开伙同他人套取国家住房租赁补贴款问题。2011年至2012年期间,喻金开伙同巨源社区杉坡里居委会原主任李静(已另案处理),采取虚报居民住房租赁补贴年审申请的手段,共同套取国家住房租赁补贴款,喻金开从中分得8500元。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3月,经湘东镇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并报区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喻金开开除党籍处分。

  芦溪县南坑镇山田村截留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山田村将46名低保户一卡通统一收归村里保管,在支部大大刘中文、村委会主任谢杰萍的默许下,由支委委员廖忠萍、村委委员刘福林经手从中截留低保资金共计14600元。对此廖忠萍、刘福林负直接责任,刘中文、谢杰萍负主要领导责任。经南坑镇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刘中文党内警告处分;经南坑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谢杰萍、廖忠萍、刘福林党内警告处分。

  上栗县鸡冠山乡砖岭村套取生态移民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上半年,砖岭村采取与村民签订捐助协议,并返还每户1000元的形式,套取生态移民项目资金98000元,用于支付村级道路建设工程款,村党支部大大钟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1月,经鸡冠山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钟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莲花县闪石乡西江村原党支部大大刘小军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2月,刘小军在协助闪石乡政府征地工作期间,将老路坊线公路两侧的荒地以林地的名义,虚列在西江村小组和其父亲刘铁书的名下进行征地补偿登记,个人套取补偿款共计27799.20元,刘小军因犯贪污罪,被检察机关判处缓刑。2017年4月,经莲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小军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脱贫攻坚工作制造了障碍,大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严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要在开展扶贫工作的同时,积极与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主动揭发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要用好问责利器,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人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对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形成持续震慑。(萍乡市纪委)

(原标题:萍乡: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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