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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客车司机中国龙消消看方向盘 上饶一男子一审获刑3年_上饶频道_江西

2019-03-04 上饶市

  记者程家富报道:2月22日上午,被告人胡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在婺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胡某被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经庭审查明:2018年12月9日中午,被告人胡某从该县中云镇龙山村乘坐客车前往县城,客车途经华逸大酒店斜对面公厕路段时,因胡某等乘客要求下 车而临时停车,但胡某不肯下车,客车司机见胡某不下车就继续向前行驶。但行驶没多久,胡某突然上前去抓司机手中的方向盘,乘车的武警王盼军立即上前将胡某 拉开,司机及时将客车停住。之后,胡某下车离开,事发时车上有乘客10多人。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客车方向盘,危害客车内司乘人员和道路 交通安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被告人胡某是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夺方向盘的行 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应从重处罚,且 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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