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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渝水区地税局原局长违规收红包被开除党籍_江开箱衣带隔年香西

  渝水区地税局原党组大大、局长简燕辉违规收受红包问题,分宜县钤东办界垦场违规为12名干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问题,新余高新区城东办潭塘管理处顾家村小组干部公款旅游问题,分宜县凤阳镇西廊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日前,新余市纪委监察局对这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

  新余市某矿业公司老板敖某在2013年至2015年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先后5次送给简燕辉1.5万元。经渝水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同意,给予简燕辉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分宜县钤东办介桥垦殖场自2003年7月改制以来,时任场党支部大大张外生、场长魏分平、副场长兼会计叶道芬等12人的社会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均由单位缴纳。2016年11月,经钤东办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外生、场长魏分平、副场长兼会计叶道芬党内警告处分,场职工欧阳子杰、林娟、吴竹青接受诫勉谈话。违规缴纳的社保金全部上缴。

  高新区城东办潭塘管理处顾家村小组副组长顾志强、联组会计顾新华利用到福建省泉州市洛阳镇购买顾家活动中心门口石狮的机会,用公款旅游。经高新区城东办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顾志强、顾新华党内警告处分。旅游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支付。

  2016年2月,凤阳镇西廊村违规发放津补贴32200元,在集中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自查自纠阶段,西廊村干部胡有根等主动自查自纠并将违规发放款项上交镇财政。经凤阳镇党委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总支大大胡有根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