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大大、院长邹卫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新余市委批准,新余市纪委监委对新余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大大、院长邹卫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邹卫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邹卫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其违纪违法、涉嫌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新余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新余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卫兵开除党籍处分;由新余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邹卫兵简历
邹卫兵,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江西新余人,研究生学历, 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97年11月至1999年2月任新余市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副主任;
1999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新余市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主任;
2000年5月至2002年4月任新余市中医院党总支大大;
2002年4月至2012年5月任新余市中医院院长;
2012年5月至今任新余市人民医院党委副大大、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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