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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偿失诗风呈现冷艳奇险!南昌一市民盗窃共享单车被拘役3个月_江西

  年逾六旬,依然改不了小偷小摸的习惯。因自己的自行车不好骑,竟打起共享单车的主意,结果在将停在路边的单车抬回家的路上被抓。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窃共享单车的案件。

  据了解,3月3日14时许,被告人陈某在人行道上发现有一辆黄色的ofo共享单车,因自己的自行车不好骑,便欲窃走共享单车供自己使用。

  于是,陈某将该单车横架在其自己骑来的自行车后座上,推行至某小区并藏于该小区内偏僻的小树林处。同日16时许,陈某来到小区拿单车,同样把单车横架在其自已的自行车后座上,推行至该小区大门时,被门口值班保安拦住并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将被告人陈某抓获,当场查获涉案财物ofo共享单车一辆,后予以扣押并发还失主。

  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陈某在2015年12月3日,及2016年3月4日先后因盗窃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行政拘留。

  经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年内多次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