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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通报江平不肯流10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2017-09-17 宜春市
(原标题:宜春:通报10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为持续释放脱贫攻坚“敷衍塞责必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近日,宜春市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袁州区楠木乡荷溪村党支部大大孙包林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经查,2015年孙包林在得知自己的儿子孙波违规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补助金时,未及时制止,致使其儿子孙波违规获得1.2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7年8月,孙包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樟树市店下镇淦上村党支部大大余仲荣在农村危房改造和低保申请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经查,2015年,余仲荣在担任淦上村党支部大大期间,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和低保申请工作中,明知其亲友不符合条件仍同意上报,致使其亲友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低保金共计1.74万元。2017年7月,余仲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城市董家镇柏树村党支部大大陈述良违规套取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经查,2007年至2010年,陈述良利用职务便利,冒用3名村民直补账号,向上级林业部门套取公益林补偿资金共计5.2万元占为己有。2017年6月,陈述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靖安县生态公益林场周坊分场副场长邹明华在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维修加固项目中滥用职权问题。经查,2016年邹明华在任县生态公益林场周坊分场副场长(主持工作)期间,在实施周坊林场维修加固项目工程中,滥用职权,在明知维修加固项目工程量不够,仍擅自签“验收合格”,致使工程承包方多获得工程款11.0621万元。2017年7月,邹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付的工程款已追缴。

  奉新县卫计委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干部邓芳华在因灾倒房补助申报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经查,2015年邓芳华在仰山乡任维稳信息督查员期间,负责大源村中心村建设,明知大源村中心村规划范围内的两户农户不符合因灾倒房申报条件,仍同意向上申报因灾倒房补助。2017年9月,邓芳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安市新街镇建城村党支部大大谌细龙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经查,2015年,谌细龙在该村危房改造项目调查、验收等审核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致使一村民多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3万元,另一村民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5万元。2017年8月,谌细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高县镇渡乡江东村党支部大大胡明凤违规套取国家产业扶贫资金问题。经查,江东村分别于2016年10月、2017年3月,先后两次采取提供虚假产业扶贫项目资料的方式,套取国家产业扶贫资金20万元入村集体账后,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同时,江东村还分别于2016年10月、2017年3月,先后两次申请获得国家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17.24万元用于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剩余2.76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17年8月,胡明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丰县潭山镇坪上村党支部大大凌勇芳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4年坪上村共计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8.35万元,用于村级项目建设和村集体日常开支。2017年6月,凌勇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铜鼓县永宁镇小水村党员廖湘军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5年8月,廖湘军以贫困户和无房户为由,申请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2017年5月,廖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万载县马步乡银田村党支部大大兼村委会主任李细良、妇女主任兼报账员陈秋秀违规向危房改造建房村民收费问题。经查,银田村2015年向18户危房改造建房户以建房垃圾处理费名义收取费用2.87万元;2016年向11户危房改造建房户以秀美乡村捐赠款的名义收取费用1.66万元。以上违规收费入村集体账后,用于村集体开支。李细良和陈秋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宜春市纪委)

(原标题:宜春:通报10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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