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近日,宜春、新余、南昌等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宜春市一批领导干部正式任职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经宜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谢建新同志为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办公室主任;
傅春同志为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钟跃平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易炳同志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
邓桂生同志为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新余
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通过
任命:
敖小亮为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润根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世学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小永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昌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
刘国根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兵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李明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胡朋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余行飞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姜伟杰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静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熊祖贲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朱燕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宗华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黄荔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廖群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赖婞华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赵兴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明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燕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静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兵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朋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姜伟杰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洪保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喻声忠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余萍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18年4月27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