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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300432)_公司公告_富临精工:关于全水枪版合金弹头资孙公司涉及诉讼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财经

2018-12-14 宜春市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涉及诉讼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株洲升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升华”)近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系株洲升华与上海陆达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陆达”)买卖合同纠纷,上海陆达向法院申请对株洲升华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并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1、原告:上海陆达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被告:株洲升华科技有限公司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99.5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9月16日至判决生效日逾期付款利息(以本金399.50万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暂计6.0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事实与理由:

2017年11月1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三元自动化生产线系统一套,价值1,390.00万元。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合同总价款30%;提货时支付合同总价款30%;安装调试完成支付合同总价款30%;余款10%于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被告按合同约定先后合计支付了60%的预付款和提货款,设备验收后被告应付原告合同总价30%的货款,即417.00万元,被告支付了17.50万元 后,提出分期付款,原告要求被告严格按合同付款,为此原被告产生分歧,原告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株洲升华银行存款人民币41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依法提起诉讼。

三、判决情况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暂无判决结果。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五、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根据上述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对株洲升华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金额972,437.1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户名账号开户行冻结资金冻结执行人1株洲升华科技有限公司82800309000016162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国旺支行20,092.25上海陆达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株洲升华科技有限公司1903000119100015444工商银行株洲分行344.93上海陆达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株洲升华科技有限公司608072927085中国银行湖南省株洲分行醴陵支行952,000.00上海陆达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计----972,4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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