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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奉新县|熊志四元素魔法书刚|谭海林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宜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奉新县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何江平、县政协副县级退休干部熊典标等人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6月,省属国有企业江西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奉新县设立江西省九仙温泉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奉新县澡溪乡九仙村温泉旅游项目。2015年初,该公司邀请奉新县相关人员一同外出考察国内知名温泉。经批准同意,时任县人大副主任何江平,时任县政协党组副大大、副大大熊典标,时任县旅游局局长熊志刚,时任县第五纪工委大大谭海林等人陪同考察,考察地点为云南腾冲、福建厦门。考察过程中,何江平、熊典标、熊志刚、谭海林擅自改变公务行程,绕道成都、贵阳借机游览九寨沟景区和黄果树瀑布,四人旅游费用共计24768元,均在该公司予以报销。2018年12月,何江平、熊典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熊志刚、谭海林由奉新县纪委立案审查;有关公款旅游费用退回该公司。

  宜丰县城市管理局广告股股长邹素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加油卡等问题。2016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期间,时任城管局余土办主任邹素清违规收受该县某余土调剂有限公司胡某某赠送的年节礼金共计7000元和价值256元的两瓶白酒;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以每月在该公司领取300元加油补贴的形式共领取4800元现金;2017年5月,收受该公司赠送的面值3000元的加油卡,用于其私家车加油。此外,还多次违规接受该公司宴请或要求该公司招待其私人来客,累计花费16000余元。2018年8月,邹素清被免去县城管局余土办主任职务;2018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丰城市上塘镇综合执法中队违规公款吃喝和发放加班补贴问题。2018年2月2日,上塘镇综合执法中队以年终聚餐名义,全体成员在该镇某饭店吃晚饭,公款报销750元;违规发放10名城管队员2017年1月至8月加班费,共计20700元。李文彬作为上塘镇综合执法中队队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0月,李文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樟树市店下中学违规定制发放服装问题。2017年10月至12月,樟树市店下中学校长吴海辉主持召开校行政例会,商定借用樟树市最美校园评比检查之机,违规为全校62名在编在岗教师每人定制一套服装,共计49028元,以伙食费的名义在校财务报销。对此,吴海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0月,吴海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高安市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兼扶贫办主任张文生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5月至7月,张文生利用保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之机,先后三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854.32元。2018年11月,张文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宜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