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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_175sf.com江西

  1月7日,宜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批准了关于2018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计划调整方案;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张小平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补选了肖德福、王水平为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重点部门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2号)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月7日任命:

  张凤贞为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朱步辉为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月7日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海燕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丁圣翔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袁飞云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易芳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黄礼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乐明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钱冬根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建波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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