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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吉安鼓励全忍者创龙传民参与交通安全管理_江西

2018-08-27 吉安市 吉安   奖励   违法行为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见习记者曾庆扬报道:记者从吉安市交警支队处获悉,从8月22日起,对涉及班线客运车辆(含农村班线)、非法营运大客车、包车客运车辆、校车此四类重点车辆的五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奖励标准

  该五类违法行为以及举报奖励标准具体为:超员20%(含)以下的,每起举报奖励400元;超员20%—50%(含)的,每起举报奖励800元;超员50%以上及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每起举报奖励2000元。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或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每起举报奖励1000元。违规加装座椅或扶手的每起举报奖励400元。司机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缺失损坏,车上没有装贴醒目安全提示和举报电话的每起举报奖励400元。酒(醉、毒)后驾驶的每起酒驾举报奖励1000元;每起醉(毒)驾举报奖励2000元。

  举报受理方式

  市民朋友们可采用微信举报、电话举报和现场举报三种方式进行举报。微信举报需通过搜索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吉安市交警支队(微信号:jasjjzd)公众号,然后点击违法举报栏目进入交通违法随手拍,注册之后即可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据,审核通过后的违法举报将根据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发放。采用电话举报的市民朋友可拨打市交警支队的24小时举报电话:0796—8228067,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准确联系方式以及违法发生时间、地点、车型、号牌、车身颜色、违法行为、车辆行驶方向等相关信息。此外,对于重点车辆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也可向路面执勤民警现场举报。

  奖金发放

  市民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的,将统一由市交警支队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向举报人发放奖金、兑现奖励;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只奖励最先举报的人员;对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第一署名人领取;每名举报人每月奖金不超过5000元。

  同时存在以下情形:提供虚假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或冒名顶替的;举报信息与提交的证据明显不符合的;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发现或查处的;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举报的;采取违法方式取得的举报证据材料的;具有其它不应当奖励情形的。将不予奖励。而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干扰正常执法活动或借举报之名进行诬告陷害、敲诈勒索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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