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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府公报不得刊登鲍文反应序列商业性广告_江西

2018-07-27 南昌市 江西   公报   商业性   广告

  政府公报以免费赠阅为主,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电子版与纸质版逐步做到同步发布。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着力打造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日益增长的需要。

  政府公报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

  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江西省提出,进一步明确政府公报主办责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由省政府负责主管主办。设区市政府负责主管主办本级政府公报,尚未创办公报的设区市政府,要于2019年1月起开始创办。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创办政府公报。各级政府所属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公报。政府部门要建立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指定人员将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送本级政府公报刊登。

  严格规范政府公报刊登发布内容。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公报也可以刊登相关文件配套解读、重要政务活动信息等。政府公报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文件,可选登本级政府部门的文件及配套解读等,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

  政府公报以免费赠阅为主

  江西省提出,切实做好公报赠阅发行管理工作。政府公报以免费赠阅为主,赠阅范围应覆盖本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以及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和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各市县政府、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公报发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受赠单位变化情况,并报公报工作部门适时调整。受赠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公报接收管理使用制度,安排人员负责做好公报的签收、保管和查阅等相关管理工作。

  建设公报数据库并向公众开放

  江西省要求,利用新媒体提高政府公报服务实效。政府网站首页要设立本级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查询等服务。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政府公报电子版,拓宽政府公报发布渠道,扩大宣传和影响,提升用户体验。电子版与纸质版逐步做到同步发布,政府公报清样定稿后可优先发布电子版。

  同时,建立信息内容保障更新制度,确保常态化更新内容。采取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多种防护手段,确保电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

  江西省提出,建设公报数据库并向公众开放。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做好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公报数据互联共享。从2018年8月起公报生成的数据,要即时入库。以往尚未入库的公报内容,存有电子版的2018年年底前完成入库,无电子版的通过扫描录入等方式于2019年内完成入库。要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分阶段向公众开放,提供文件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使用。政府公报数据库要与政府网站资源统筹开发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全媒体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