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8月28日,南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沈伟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国兴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中瑞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晶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恒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雪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姚纯同志的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姚纯,男,汉族,1960年4月生,江西南昌县人,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18年1月至今,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诚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诚,女,汉族,1981年8月出生,江西南昌人,2007年2月参加工作,201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检察员。因本人提出辞去公务员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免去其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肖晓华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肖晓华,1958年6月生,江西遂川人。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相关规定,免去其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彭保玉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彭保玉,1958年7月生,江西南昌人。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相关规定,免去其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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