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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管道燃足球尤物三毛钱看气安装乱收费|商品房|燃气|管道

2017-06-18 南昌市 商品房   燃气   管道

  我市召开提醒告诫会

  日前,我市召开管道燃气安装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维护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我市就规范管道燃气安装的价格行为作出提醒告诫:自2016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管道燃气安装费纳入商品房建设安装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新建商品房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购房者不再交纳与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有关的费用。

  据介绍,自2016年1月1日起,未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居民住宅区新建管道燃气,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需交纳管道燃气安装费,其安装费收费标准为2800元/户(智能燃气表另加200元)。

  对于已安装管道燃气的居民住宅区,自2016年1月1日起,未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其管道燃气安装费收费标准参照2800元/户(智能燃气表另加200元)执行。

  对有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我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罚,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