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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看税收的演变(玉米最早什么时候传入中国)


五、王安石变法


从历史看税收的演变

唐德宗还只是让富人多交税,就激起了兵变,后世的王安石,可是要官僚集团交税啊。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王安石的确是好样的,他实行的募役法硬性要求,官僚也要交纳役钱,实行的方田均税法,清查隐瞒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平均赋税,更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这导致了整个官僚地主集团的疯狂反扑。

所以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不言而喻的。

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都是建立在官僚地主集团的基础上,皇帝是不可能自己革自己命的。

六、明朝的一条鞭法

如果说两税法是以土地计税到以资产计税的重要转变的话,那么一条鞭法,就是以实物交税到以货币交税的重要转变,也是征收种类由繁杂向简单的转变。

是的,一条鞭法,就是大名鼎鼎的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

中国以前征税基本都是征实物,唐宋征税,只是偶有白银,仍然是谷粟实物为征税主体。自明代一条鞭法实行以后,不仅差役全部改为银差,而且田赋除苏杭等少数地区仍征实物以供皇室食用之外,其余也均已一律改征折色,即折为色银,与此同时,赋役征课也不再由里长、粮长办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缴入库。从此,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臻完善。

中国以前都是赋役分开,赋以田亩纳课,役以户丁征集,赋役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额外加派,实行一条鞭法以后,全部简并为一体。将赋归于地,计亩征收,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不需要农民去亲自服役了。由于赋役统一,各级官吏难以巧以名目。因此,丛弊为之一清,使税赋趋向稳定,农民得以稍安。

为了推行一条鞭法,张居正推行了规模浩大的全国土地清丈工作,清丈的结果增加了土地2.8亿亩,让不少地主隐瞒的土地都缴了税。史书赞曰:量尽山田与水田,只留沧海与青天。

然而,一条鞭法只是续命,还是没能拯救明朝。一条鞭法最后的失败,下面的执行能力就是最大因素。

首先,一条鞭法本来就是化繁为简,取消了官员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但是,明朝后期吏治腐败,地方官员一条鞭法之外另行增加徭役赋税,如“火耗”,扰民非常,而税收又不交给国家,地方敛财导致国家实受其害。

另外,因为官方两税收的是白银,农民在交税的时候得将谷物等产出折算成银子,所以要在缴纳两税的时候集中向商人兑换,而商人借此将银价抬高,这是明清延续的一大弊政,又被称为“残民一条鞭。”

最重要的还是东林党人对国家征税的百般阻扰,明时,江南富甲天下,赋税占比过半,为国家的财政生命线,国家西北剿李自成,东北讨女真族,全赖江南赋税,然而,自从江南地区的大地主大商人集团利益代言人,东林党上台后,明朝对江南的征税就无法实现,明朝无法,只能对其他地区课以重税,这又更加激化了民变。

于是,崇祯在李自成攻入京城大厦将倾之际,听到了这样一句话:“忠贤若在,时事必不至此。”

七、清朝的摊丁入亩和火耗归公

清朝的摊丁入亩是明朝一条鞭法的进一步发展,火耗归公又是对一条鞭法的重要修正,所以学术界有人开玩笑说过,如果张居正复活在明朝末年,他会再来一次变法,变法会是摊丁入亩和火耗归公。

这样一看,雍正和张居正,也是惺惺相惜了。

汉承秦制,清承明制,清政府收税方式像明朝那样,按人头收人头税,雍正改革废除了人头税,摊丁入亩就是一改按人头收的方式,改为按地收税,有多少地就交多少税,贫民地少交的就少,富人地多交的就多,极大的增加了国库收入,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贫民负担。

经济上的减轻还是其次,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从而使得政府放松了对百姓户籍的控制力度,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也让农民和手工业者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

没有人头税的废除,即使是土豆玉米传入中国,老百姓也是生的起养不起,因为生的越多缴税越多,正是因为废除了人头税和土豆玉米的传入,雍正时期,清朝开始了人口大爆发。

还有清朝的闯关东和走西口等人口大迁徙,都要拜其所赐,没有人头税的废除,那些闯关东走西口的人可都得成流民了。

废除人头税的摊丁入亩,不仅是中国税收历史上的重要大事,更深刻影响到了后世中国的人口数量和地缘情况,历史意义的确十分之重大。

还有火耗归公,清朝一条鞭法的施行滋生了火耗这个影响久远的问题,因税法规定纳银,而银两熔铸过程就产生了所谓“火耗”。熔铸碎银的实际火耗为平均每两一至二分,即百分之一二,但实际征收的火耗往往高得多,每两达二至三钱,有时甚至更多。火耗成为地方聚敛的一个巧妙的手段,也成为纳税人沉重的负担。

雍正大力推行的火耗归公,不仅废除了地方敛财的手段,减轻人民负担,而且大大增加了国库收入,在摊丁入亩引来的经济繁荣和火耗归公的收入增加双重利好下,雍正初年到末年,国库财政增长了近10倍。

然而,就像所秦晖提出的黄宗羲定律所说那样: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变法前更高的水平。

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摊丁入亩虽然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但后期弊端也渐渐呈现。同样还是吏治问题,在没有火耗这一敛财手段后,地方官员将各种苛捐杂税并入并入田赋,造成了更深的阶级矛盾,后期不仅没使人民减轻负担,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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