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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一妻子疑丈夫有邪恶流氓吻上不良笑花外遇 邀朋友打“小三”获刑_江西

  宜春中心城区一杨姓女子怀疑丈夫有外遇,于是邀请几位朋友去殴打“小三”泄愤,结果害己又害人。日前,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杨某和陈某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6月23日中午,被告人杨某因怀疑丈夫谢某与被害人夏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邀集被告人陈某、胡某(在逃)、刘某某(在逃)一起找到被害人夏某,四人对其进行殴打,并强行将夏某押上杨某的汽车带离现场。之后,四人下车对被害人夏某进行殴打、撕扯,陈某还用手机对夏某拍照,不让夏某离开汽车附近,直至22时左右,夏某称自己有病,身体不适,杨某等人才让其离开。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夏某头部、面部、上下肢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害人夏某对被告人杨某、陈某的犯罪行为予以了谅解。

  袁州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陈某伙同他人非法拘禁一人,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该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陈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被告人杨某、陈某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具有殴打情节并致一人轻微伤,可适当增加被告人杨某、陈某的刑罚量。被告人杨某、陈某的犯罪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对二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