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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通报3起“微腐败” 社迳乡人大副不堪回首垂饰大大降为科员_江西

  6月9日,记者从全南县纪委获悉,近日,全南县纪委通报3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社迳乡党委委员(政法)、人武部长、人大副大大温剑豪滥用职权等问题。经查,2014年,温剑豪任龙源坝镇党委委员(政法)、人武部长兼水背村党支部大大期间,滥用职权,将本应支付给工程项目承包人曾某的30万元工程款违规运作支付给陈某,并从中谋取利益;未认真履行职责,在未经验收审计的情况下超付工程款1.03035万元人民币,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廉洁纪律。2017年4月21日,经报全南县委同意,全南县纪委给予温剑豪撤销社迳乡党委委员(政法)处分,取消其副科级待遇,降为科员。

  陂头镇周布村原党支部大大肖世明违规骗取危改资金、收取农户赞助费等问题。经查,2013至2015年,肖世明任陂头镇周布村党支部大大期间,周布村委会共协助54户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骗取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共81.5万元,收取农户赞助费27.28万元用于该村新农村建设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周布村委会对接待对象、标准把关不严,导致接待费用不降反升,还虚列餐费套取资金用于维修村自来水管和一些不能出账的开支,对此肖世明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5月12日,全南县纪委给予肖世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陂头镇张公碰村党支部大大廖洪华违规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等问题。经查,2013年,廖洪华任陂头镇张公碰村党支部大大期间,以该村低保户罗某(廖洪华亲戚)的名义在石角头新农村点建房(统建),房屋建好后,廖洪华未按规定为罗某办理房屋产权手续,而是将土地使用人登记为本人;2012年底,张公碰村实施向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廖洪华与部分村干部商议,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法,向镇经管站套取“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现金2万元,用于归还村委会欠债及向上争资争项等支出,对此廖洪华负有主要责任。廖洪华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2017年5月12日,全南县纪委给予廖洪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