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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县:加强对纪检干部生活圈的监督|南昌县|纪检监9c8809察|纪检干部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纪委推出“监督+机制+考核”的作风锻造模式,促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争做遵规守纪模范。

  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南昌县纪委坚持有信必办、见信必谈。推出“组织+家庭”互动监督模式,积极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活动,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开展领导干部家访活动,通过与干部家属谈心交流,相互沟通,加强“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的监督。在执纪审查专案组和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的基础上,通过“警示教育+党性分析+集体学习”的管理模式,探索解决审查、巡察期间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问题。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如实填报个人廉洁档案,个人房产情况、婚丧喜庆等有关事项必须向组织报告。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完善3类24项内控制度,不搞护短遮丑、不搞以功抵过。对不适应、不符合、不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调离岗位3名。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轨迹中设置“关卡”,列出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制定《南昌县纪检监察干部“八严守、八禁止”行为规范》止;出台“决不允许不经审批私自初核、决不允许信访件外带、决不允许不履行程序就外出和出席会务活动”的“三条禁令”。

  按照“见人见事见细节”要求,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乡镇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定期考核办法》和《全县村(社)纪检员考核管理办法》,对机关各室(部)、各纪工委、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员实行重点项目考核、民主评议,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情况实行全覆盖考核。(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